ICS65.020.20B31备案号:15509-2004北京市地方标准DBDB11/T234—2004代替DB/1100B21011—87粳型杂交水稻“三系”原种及杂交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Rulesofoperationfortheproductiontechnologyofthreelinesofkengricebasicseedandhybridseed2004-06-15发布2004-07-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234—2004I前言为确保种子质量,首先应抓好种子生产关,在种子生产的各个环节,必须执行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原DB1100B21011-87《杂交粳稻“三系”原种及杂交种生产技术规程》缺少三圃法生产原种方法。本次修订,在格式上按GB1的要求编写;增加三圃法生产原种方法,删除一次足量繁殖分年度使用方法保留原种。本标准代替DB1100B21011-87《杂交粳稻“三系”原种及杂交种生产技术规程》。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种子管理站组织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希海、白琼岩、张连平、田雷。本标准委托北京市种子管理站负责解释。本标准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00B21011—87。DB11/T234—20041粳型杂交水稻“三系”原种及杂交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粳型杂交水稻“三系”原种生产中单株选择、株行(系)鉴定、原种生产操作技术规范。及粳型杂交水稻杂交种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本规程适用于粳型杂交水稻BT型不育系的不育系、保持系、恢复系(以下简称“三系”)原种生产及杂交种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3543.3~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4404.1—1996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不育系malesterileline雌蕊正常而雄蕊花粉败育,不能自交结实,育性受遗传基因控制。通常用A表示。3.2保持系maintenanceline雌雄蕊发育正常,能自交结实,给不育系授粉后能够结实,但其后代仍能具有不育特性。通常用B表示。3.3恢复系restorerline雌雄蕊发育正常,不育系授粉后所产生的杂种一代育性恢复正常,能自交结实,具有较强的优势。通常用R表示。3.4繁殖propagation不育系由保持系授粉结实而繁衍种子。保持系和恢复系自交结实,统称为“三系”繁殖。3.3制种seedproduction用恢复系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