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B43DB35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415—2012代替DB35/415-2000地理标志产品大田肉兔2012-05-04发布2012-08-05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5/T415—2012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公告第169号制定。本标准代替DB35/415-2000。本标准起草单位:大田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明市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华、卢芳仲、苏再德、章晋青、郑名喜、杨玉姬。DB35/T415—20121地理标志产品大田肉兔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田肉兔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地理环境特点、饲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大田肉兔。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07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9695.7肉与肉制品总脂肪含量测定GB/T9695.24肉与肉制品胆固醇含量测定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T16569畜禽产品消毒规范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30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5131无公害食品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T5133无公害食品肉兔饲养管理准则农业部农医发[2011]24号兔产地检疫规程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大田肉兔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第169号公告),即为福建省大田县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4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35/T415—201224.1大田肉兔在大田县现辖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品种特征,按本标准规定的生产技术生产,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活兔。4.2体重指停食7h~12h活体重。4.3体长指鼻端到尾根的直线距离。4.4胸围指肩胛后缘的胸围长度。5地理环境特点5.1地理环境本区域位于福建省中部,戴云山脉西侧,地处东经117º28′~118º3′,北纬25º28′~26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