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DB34备案号: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809—2008有机何首乌种植技术规程2008-06-25发布2008-06-25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食品伙伴网http://www.foodmate.net/DB34/T809—2008I前言本标准格式严格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淮南市中安科技研究院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苏、张平、卢毓星。食品伙伴网http://www.foodmate.net/DB34/T809—20081有机何首乌种植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何首乌术语和定义、产地条件、生产管理、采收。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有机何首乌种植。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84农田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GB9137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l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有机何首乌按国际上有机农产品生产相关规定种植所获得的何首乌产品。3.2多株栽培将四至六株何首乌苗种于同一穴中。3.3连续采收从定植后第二年秋未起,对地下块根采大留小,并尽可能保持植株完整使其继续生长,次年再采大留小。这个过程可持续十年左右。4产地条件4.1产地环境条件有机何首乌产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并达到如下环境质量要求:a)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级以上标准;b)种植用水水质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c)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以上标准和GB9137《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规定;d)进行有机栽培的产地不得再使用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当年可进行有机转换产品认证,经三年转换期后可进行有机产品认证。4.2产地肥源要求食品伙伴网http://www.foodmate.net/DB34/T809—20082产地需保证足够的有机肥以维持和提高土壤肥力。有机肥主要源于本产区并充分腐熟,在数量不足时允许使用通过有机认证的商品有机肥。允许采用“药—菌—禽—沼”生态循环生产模式,模式中的“药”为何首乌,“菌”为食用菌,“禽”为禽类,“沼”为沼气。食用菌栽培和禽类养殖匀需按有机农产品生产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