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80B31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DB35/T932-2009代替DB35/T104.2-2000建宁黄花梨育苗技术规范2009-05-26发布2009-05-30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5/T932-2009I前言《建宁黄花梨综合标准》由四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品种——第2部分育苗技术规范——第3部分栽培技术规范——第4部分鲜果本标准为第2部分。本标准修改并代替DB35/T104.2-2000,主要修改如下:“建宁黄花梨标准综合体苗木及培育技术规范”修改为“建宁黄花梨育苗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整段删除;4苗圃地选择“苗圃地选择远离老犁园及病虫疫区500m以上并有一定隔离条件”修改为“苗圃地选择远离老犁园及病虫重发区500m以上并有一定的地理隔离条件”;“7.1嫁接时间:秋接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春接2月上旬至3月上旬。”修改为“6.1嫁接时间:春接2月上旬至3月上旬。”,“嫁接方法:秋接采用单芽腹接法,春接采用单芽切接法。”修改为“嫁接方法:春接采用单芽切接法。”;“8.1剪砧及抹除砧蘖:秋季单芽腹接苗于1月底至2月初适时剪除接口以上砧木。无论秋季单芽腹接还是春季单芽接对接芽以下的砧蘖随发随抹。”修改为“7.1抹除砧蘖对接芽以下的砧蘖随发随抹。”;9苗木质量要求苗木分级中Ⅱ级苗木高度由原来的“90cm以上”修订为“100cm以上”,苗木径粗由原来的“0.8cm以上”修订为“0.9cm以上”;Ⅲ级苗木高度由原来的“70cm以上”修订为“80cm以上”,苗木径粗由原来的“0.7cm以上”修订为“0.8cm以上”。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于2009年5月26日修订,2009年5月30日实施。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本标准起草单位:建宁县农业局、建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崇高、林洪龙、夏玲、代希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5/T104.2-2000。DB35/T932-20091建宁黄花梨育苗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宁黄花梨苗圃地选择、砧木培育,接穗的采集、嫁接,嫁接后苗木的管理,苗木出圃、检疫、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宁黄花梨二年期嫁接苗的培育和质量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