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200X14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522—2004进出口动、植物油静态容量计重规程Rulesforstaticmeasurementofanimaloilsandvegetableoilsforimportandexport2004-10-18发布2004-11-18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522—2004I7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燕波、俞伟。DB33/T522—20041进出口动、植物油静态容量计重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动、植物油静态容量计重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动、植物油静态时的重量计算。可用于各类岸罐、油槽车、油舱、油驳及输油管线中的动、植物油的重量计算。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526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静态容量计重staticmeasurement在计量容器中的液体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进行计量以获得在当时条件下的液体重量。3.2底水freewater以分层状态存在于油液下层的游离水。3.3总观测体积grossobservedvolume一定温度和常压下测定的包括底水在内的油液体积。3.4净体积netvolume在一定温度和常压下,总观测体积扣除底水、并经各项修正后的油液体积。3.5标准密度standarddensity在常压和20℃温度条件下,单位体积某种物质的质量。3.6相对密度relativedensity在一定温度和常压下,某种物质的质量与特定温度下同体积纯水质量的比值。4方法概述根据计量容器容量表规定的计量口,以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分别测量容器中油品的深度或空距以及温度,按容量表求得油液在测定温度下的总观测体积,经各项修正后得到净体积;将实验室提供的油液标准或相对密度换算到所测油液平均温度下的密度,经空气浮力修正后与净体积相乘,计算出油液在空气中的重量。DB33/T522—200425基本要求计量用的容量和器具,须经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6油罐计量6.1准备工作6.1.1详细审阅贸易合同有关条款;了解船舶装卸期,掌握作业计划,确定计量岸罐和计量标准。6.1.2收油岸罐如系空罐,应详细了解以前存放的油种及清洗方法,并仔细检查收油岸罐的清洁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