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RulesforProficiency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RL02:2007第1页共8页2007年04月15日发布2007年04月30日实施能力验证规则1.目的和范围1.1为了确保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认可的有效性,保证CNAS认可质量,CNAS依据ISO/IEC有关标准和指南、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则。1.2本规则阐述了CNAS能力验证的政策和要求。1.3本规则适用于CNAS认可实验室(含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和检查机构的活动。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2.1ISO/IEC17011:2004《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2.2ISO/IEC指南43《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GB/T15483,IDT)2.3ISO13528:2005《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中的统计方法》2.4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IDT)2.5ILAC-P9:2005《参加国家和国际能力验证活动的政策》2.6ILAC-G13《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的能力要求指南》(CNAS/CL03,IDT)2.7ILAC-G22:2004《应用能力验证作为对检测能力认可的手段》2.8APLACMR001《建立和保持APLAC多边互认协议的程序要求》3.术语和定义本规则参考ISO/IEC17000、ISO/IEC指南43和ILAC-G13等国际文件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3.1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校准、检测能力或检查机构的检测能力。3.2能力验证活动:用于监控实验室能力的任何实验室间比对或测量审核,例如由国家或区域的认可机构、合作组织、政府、行业组织或提供正式能力验证计划的商业提供者运作CNAS-RL02:2007第2页共8页2007年04月15日发布2007年04月30日实施的实验室间比对和测量审核。3.3能力验证计划:为保证实验室在特定检测、测量或校准领域的能力而设计和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3.4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被测物品进行校准/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3.5测量审核:实验室对被测物品(材料或制品)进行实际测试,将测试结果与参考值进行比较的活动。3.6不满意结果:通过能力验证活动,利用统计技术或专家公议等技术手段,判定参加者的能力为不满意的结果。3.7可疑结果:通过能力验证活动,利用统计技术或专家公议等技术手段,判定参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