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220B41备案号:20386-2007北京市地方标准DBDB11/T455—2007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Codeforepidemiologicalinvestigationofemergencyanimaldisease2007-03-06发布2007-06-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455—2007I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B、C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海涛、李秀敏、郑瑞峰、云鹏、祝俊杰、蒋益民、薛水玲、魏荣贵、赵浩军。DB11/T455—20071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要求。本标准所指的重大动物疫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类传染病和新发烈性传染病。本标准适用于重大动物疫情暴发后的最初调查、现地调查和追踪调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B11/T456动物防疫员防护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最初调查initialinvestigation兽医技术人员在接到动物养殖场(户)怀疑发生疫病报告后,对所报告的动物养殖场(户)进行的实地考察以及对其发病情况的初步核实。3.2现地调查spotInvestigation兽医技术人员对所报告的重大疫病发病场(户)的场区状况、传染来源、发病动物种类、品种、日龄、发病时间、病程、发病率与病死率以及发病动物舍分布等所作的现地调查。3.3追踪调查trackinginvestigation在重大疫病暴发及扑灭前后,对疫点的可疑带毒人员、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和传播媒介的扩散趋势、自然宿主发病和带毒情况的调查。4最初调查4.1目的核实疫情、提出对疫点的初步控制措施,为疫情确诊和现地调查提供依据。4.2组织与要求4.2.1区(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养殖场(户)怀疑发病的报告后,应立即指派2名以上兽医技术人员,携必要的器械、用品和采样用容器,在12h以内尽快赶赴现场,核实发病情况。4.2.2被派兽医技术人员至少3d内没有接触过该病群及其污染物,按DB11/T456要求做好个人防护。4.3内容4.3.1调查发病场的基本状况、病史、症状以及环境状况四个方面,并填写最初调查表,调查表内容见附录A。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