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GL03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GuidanceonEvaluatingtheHomogeneityandStabilityofSamplesUsedforProficiency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六月CANS-GL03:2006第1页共7页2006年06月01日发布2006年07月01日实施能力验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指南1.前言比对样品的一致性对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至关重要。在实施能力验证计划时,组织方应确保能力验证中出现的不满意结果不归咎于样品之间或样品本身的变异性。因此,对于能力验证样品的检测特性量,必须进行均匀性检验和(或)稳定性检验。对于制备批量样品的检测能力验证计划,通常必须进行样品均匀性检验。对于稳定性检验,则可根据样品的性质和计划的要求来决定。对于性质较不稳定的检测样品如生物制品,以及在校准能力验证计划中传递周期较长的测量物品,稳定性检验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均匀性检验或稳定性检验的结果,可根据有关统计量表明的显著性或样品的变化能否满足能力验证计划要求的不确定度进行判断。本指南为这种判断和评价提供了指导。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CNAS能力验证计划中的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也可为其他机构实施能力验证计划提供参考。3.参考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ISO/IEC指南43-1《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1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GB/T15483.1)ISO13528:2006《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中所用的统计方法》ISO指南35《标准物质定值——一般原则和统计原理》CANS-GL03:2006第2页共7页2006年06月01日发布2006年07月01日实施APLACPT001《校准实验室间的比对》APLACPT002《检测实验室间的比对》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4.均匀性检验4.1均匀性检验的要求和方法4.1.1对能力验证计划所制备的每一个样品编号。从样品总体中随机抽取10个或10个以上的样品用于均匀性检验。若必要,也可以在特性量可能出现差异的部位按一定规律抽取相应数量的检验样品。4.1.2对抽取的每个样品,在重复条件下至少测试2次。重复测试的样品应分别单独取样。为了减小测量中定向变化的影响(飘移),样品的所有重复测试应按随机次序进行。4.1.3均匀性检验中所用的测试方法,其精密度和灵敏度不应低于能力验证计划预定测试方法的精密度和灵敏度。4.1.4特性量的均匀性与取样量有关。均匀性检验所用的取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