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20A90备案号:16740-2005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29.1-200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2005-02-07发布2005-05-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1/329.1-2005前言根据《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571)、《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和《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本市展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维护的依据。本标准除5.1.1表1中序号6、7、8、14、17、20、21、22、25、29和5.2.1.2、5.2.1.2a)、5.2.1.2c)、5.2.1.2d)(4)、5.2.1.4、5.2.2.2a)、5.2.2.2b)、5.2.2.2e)(3)、5.2.2.3d)(3)、5.2.2.3e)(3)、5.2.2.10、5.2.3.4、5.2.4、5.2.5、5.2.7.3、5.2.8.5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0)的条文编排和编写。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贸易促进处。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展览中心、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上海三意楼宇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中原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冠林银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臣电子保全系统有限公司、上海保达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精科电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建军、刘晓新、彭兴宝、陶焱升、周左鹰、孙国强。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于2005年2月首次制订。IDB31/329.1-200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1部分:展览会场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展览会场馆(以下简称展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分类、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展馆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