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B05备案号:21250-2007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DB46/T105—2007木薯栽培技术规程2007-09-14发布2007-09-14实施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6/T105—2007I前言本标准由海南省农业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海南省琼中县农业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开绵、叶剑秋、黄洁、陆小静、闫庆祥、张振文、杨斌、刘显就、黄伟生。DB46/T105—20071木薯栽培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薯的栽培、病虫害防治、收获及种茎贮藏等技术。本标准适用于海南境内木薯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所有部分)GB/T18407.1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NY/T356木薯种茎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3术语和定义3.1茎木薯的茎由节和节间组成,发生于插条腋芽,幼嫩时肉质,老化时木质,木薯主茎通常用作种茎。3.2块根通称为薯,肉质,肥大,富含淀粉。3.3块根膨大期在生产上把块根形成期至收获前的生长过程称为块根膨大期。4栽培技术4.1选地和整地选用不积水的土地,在常受台风袭击的地方栽培,宜选择避风或有林段保护的地段种植。整地应根据不同的地形进行,大于15度的林区山地,宜开成梯田或等高垦耕种植;荒坡草地宜在植前2-3个月进行全垦,带垦或免耕种植等;坡度在15度以下的较平缓坡地可进行机耕;丘陵山地,可用畜犁耕或免耕或开环山行种植;坡度在25度以上的山坡,不宜种植木薯。4.2品种目前,比较适宜山地种植的木薯新品种是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选育的华南5号和华南8号。4.3种茎材料选择充分成熟,粗壮密节,髓部充实并富含水分,芽点完整,不损皮芽,无病虫害的种茎作种苗。4.4种植时间每年11月至翌年3月,宜在雨后种植。4.5种植方法DB46/T105—20072木薯的种植方式有平放,斜插和直插。可因地制宜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种植。种植时用利刀砍断种茎,插条长度以15-20厘米为宜,平放或斜插于穴中,平放种植的种茎覆土5-8厘米,斜放的以不露种茎为宜。密度视土壤肥力而定,土壤肥力高疏些,反之密些,一般亩植800-1000株为宜,最密不宜超过1600株。植距多为1×0.8(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