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河道保洁工作方案篇一:松阳县河道保洁实施方案附件松阳县河道保洁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确保河道清洁畅通,改善城乡河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功能,维持人水和谐共处,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清洁河道清理乡村专项行动方案及浙江省水利厅河道保洁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保洁目标1“.河道保洁目标: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田园松阳〞为目标,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突出重点、标本兼顾、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稳固河道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建立河道保洁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2.保洁对象范围及覆盖率目标(1)保洁对象范围保洁对象:松阴溪干流、支流,县城城市内河。重点为松阴—3—溪干流、松阴溪一级支流(松古平原内),小港主流(弓桥至港口段)。保洁范围:有堤防河道为两岸堤防之间的堤防、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无堤防河道为两岸之间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2)保洁覆盖率松阴溪干流松古平原段(界首至塔山):县城和古市镇区段(含城区内河)不低于95%,其他段保洁覆盖率不低于90%;松阴溪干流塔山以下河段、小港主流弓桥至港口段,松阴溪主要支流在松古平原内河段保洁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山区河道支流保洁覆盖率不低于70%;途径乡村等人口集聚区河道保洁覆盖率不低于90%。保洁覆盖率指实施保洁的河道面积占县人民政府已经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的面积的比例。未划定的按前款保洁范围的面积计算。二、保洁职责1.县人民政府职责(1)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领导,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政府对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2)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保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3)确定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及其保洁责任区;(4)确定专门保洁单位;(5)保障河道保洁所需经费,列入年度县、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财政预算;(6)制定和完善河道保洁管理和考核制度,明确监管考核组织机构。2.县水利局职责(1)协助县人民政府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责任区的划分方案、编制河道保洁实施方案;(2)负责牵头落实全县河道保洁监管考核工作,及时向政府提出完善相关考核管理制度;(3)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