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899—2009稻麦两熟制麦秸还田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2009-03-12发布2009-03-12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899—2009前言稻麦两熟制麦秸秆还田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了提高稻麦两熟制麦秸秆还田机械化作业水平,规范稻麦两熟制麦秸秆还田机械化作业技术要求,根据我省目前稻麦两熟制麦秸秆还田作业技术应用状况和农艺要求,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肥东县农机推广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超波、黄正来、张健美、王自革、蔡海涛、郑贤。本标准首次发布。DB34/T899—2009稻麦两熟制麦秸秆还田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稻麦两熟制麦秸秆还田机械化作业术语和定义、稻麦两熟制麦秸秆还田机械化作业、稻麦两熟制麦秸秆还田机械化作业技术规程的技术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0395.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1部分:总则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稻麦两熟制麦秸秆还田机械化作业应用水田秸秆还田机械,对经过前期处理的小麦秸秆及根茬进行旋埋作业,满足水稻种植环节对旋耕、碎土、灭茬、整平、施肥等多项农艺要求的机械化作业。4秸秆还田机械化作业前的准备4.1对小麦秸秆的要求4.1.1应用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的切碎装置,在收获时将秸秆切碎,切碎的秸秆应均匀抛洒在田面。4.1.2将秸秆全量还田,但不宜超过9000kg/ha。4.1.3将割茬以上部分秸秆切碎,秸秆长度小于10cm。4.1.4割茬高度以不影响耕整地质量为宜,一般小于15cm。4.2田块作业条件要求4.2.1作业前查看、清除通向田间的作业道路、桥梁上障碍物,不能清除的障碍物加以标志。4.2.2田块要视土壤粘性提前一至二天放水浸泡软化土壤,土壤吸足水分后保持一定水层利于机械作业,并按农艺要求洒施氮肥及秸秆催腐剂。4.3操作人员要求4.3.1作业人要经过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所操作机具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