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00A12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634—2007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Thecriterionforconstructionandserviceforecologictourismregion2007-04-16发布2007-05-16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634—2007前言本标准由浙江省旅游局提出,浙江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大学旅游研究所、浙江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风景旅游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玲强、聂献忠、肖歌、金炳雄、骆文斌、白鸥、郑萍、陈寿田、华抗美。1DB33/T634—2007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术语与定义、资源保护、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经营服务、制度与管理、生态教育、社区共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类生态旅游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T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5971-1995导游服务质量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旅游资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3.2生态旅游指以吸收自然和文化知识为取向,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公众教育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的旅游活动。3.3生态旅游区生态旅游区是指通过本标准评定,具有明确地域界限的,以开展生态旅游活动为目的的特定旅游区域。4总则2DB33/T634—20074.1总体目标生态旅游区以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为依据,对旅游景区实行生态化发展与管理,实现区域内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4.2生态旅游应遵循的原则4.2.1环境友好原则。4.2.2清洁生产原则。4.2.3社区参与共享原则。4.3生态旅游区等级生态旅游区(点)等级划分为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生态旅游达标区。5基本要求5.1资源保护5.1.1自然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