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00A12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669—2007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Thedemarcationandevaluationofservicequalityrankofcountrysideinnsandrestaurants2007-11-06发布2007-12-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669—2007前言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浙江大学旅游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玲强、白鸥、林峰、陆秋君。IDB33/T669—2007引言本标准参照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浙江省乡村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意见》(浙政办〔2007〕1号)和浙江省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而制定。旨在引导浙江省农家乐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其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持续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精神风貌优化和农民增收。IIDB33/T669—2007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经营户(点)的硬件设施、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特色项目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家乐休闲旅游村、农家乐休闲旅游点和其他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农、渔民经营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17217-1998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3.1农家农家在浙江省指农民及农民家庭和渔民及渔民家庭,为方便称谓,以下统称为农家。3.2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是指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村居民舍和农(林、渔)业特色产业,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田园景、享休闲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包括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的休闲旅游村和以工商业主投资经营为主体的各种类型的休闲旅游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简称农家乐。3.3农家乐经营户农家乐经营户是指利用农居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的个体农户。3.4农家乐经营点农家乐经营点是指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