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B73备案号:14956-2004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467—2004竹炭Bamboocharcoal2004-01-17发布2004-02-17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467—2004前言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遂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遂昌县竹炭竹醋液协会、遂昌县文照竹炭有限公司、遂昌县竹炭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东伟、陈文照、张文标、李金明、傅秋华、王伟龙。IDB33/T467—2004竹炭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竹炭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以竹材为原料以热解方法获得的竹炭。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496.7-1999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GB/T12496.13-1999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未炭化物的测定GB/T17664-1999木炭和木炭试验方法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竹炭以竹材为原料经高温炭化获得的固体产物。3.2筒炭筒状的竹炭。3.3片炭片状的竹炭。3.4碎炭破碎的形状不规则的竹炭。3.5颗粒炭颗粒状的竹炭。3.6粉末炭粉末状的竹炭。4分类和标记4.1分类4.1.1按质量等级1DB33/T467—2004按质量等级分为一级品、合格品两个等级。4.1.2按形状按竹炭成品形状不同,分为筒炭、片炭、颗粒炭、碎炭、粉末炭。4.1.3按尺寸按不同尺寸要求分为不同规格型号。4.2标记竹炭按形状及尺寸不同进行标记。具体方法如表1所示。表1竹炭的分类与标记形状尺寸表示方法筒炭(以TT表示)d×h(d表示外径,h表示高度,单位为mm)TTd×h片炭(以PT表示)a×b(a表示长度,b表示宽度,单位为mm)PTa×b碎炭(以ST表示)无尺寸标记ST颗粒炭(以LT表示)d(d表示直径,单位为mm)LTd粉末炭(以FT表示)d(d表示直径,单位为μm)FTd5要求5.1感观应洁净,无污染,无异味,无非竹炭类杂质,筒炭和片炭断面应具金属光泽。5.2净含量偏差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5.3规格尺寸规格尺寸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也可根据合同约定执行。5.4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