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B61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217.4-2007代替DB33/T217.3-2002桑蚕种第4部分:桑蚕种繁育技术规程SilkwormeggsPart4:Technicalregulationforsilkwormeggsproduction2007-03-05发布2007-04-05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217.4-2007前言DB33/217-2007《桑蚕种》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桑蚕种质量;——第2部分:桑蚕种质量检验规程;——第3部分:桑蚕种母蛾检疫规程;——第4部分:桑蚕种繁育技术规程;——第5部分:桑蚕种冷藏保护技术规程;——第6部分:桑蚕种浸酸技术规程;——第7部分:桑蚕种催青技术规程。本部分为DB33/217-2007《桑蚕种》系列标准的第4部分。本部分代替DB33/T217.3-2002《桑蚕种第3部分:桑蚕种繁育技术规程》,本部分与DB33/T217.3-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和表述、概念及部分技术内容;——删除了投产蚕品种确定、散卵原种、双重保种、冷藏浸酸等生产技术内容;——简化了桑园培育中部分内容;——修订了部分数字标准,如饲育温度24.5℃、26.5℃统一改为24℃、26℃;雌雄蛾交配后5min~10min改为10min后;蛾盒袋蛾后3d~5d,方可烘干改为3d后等;——增加了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和一代杂交种的繁育质量要求(见3.4.1);增加了因个体淘汰率达到40%以上不能制种要求;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蚕种管理站、浙江省蚕种公司、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站。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陶涛、张庆芳、张三妹、林宝义、黄衍峰。本部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217.3-1998、DB33/T217.3-2002。DB33/T217.4-2007桑蚕种第4部分:桑蚕种繁育技术规程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桑蚕种繁育技术规范。本部分适用于桑蚕种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DB33/217.1-2007桑蚕种质量DB33/T217.2-2007桑蚕种质量检验规程DB33/T217.3-2007桑蚕种母蛾检疫规程DB33/T217.7-2007桑蚕种催青技术规程3繁育基本要求3.1繁育制度蚕种繁育实行三级繁育、四级制种制度。即饲养原原母种制原原种并择优留原原母种,饲养原原种制原种,饲养原种制一代杂交种。3.2饲育形式3.2.1原原母种采用单蛾区育。每1蛾蚁量为1饲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