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922.2-2001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GB14922-1994《实验动物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监测等级(啮齿类和兔类)》的基础上,与寄生虫学监测等级的有关内容分开,形成的独立标准。木标准对实验动物等级进行了重新设定,与寄生虫学等级对应,将实验小鼠和大鼠的微生物学等级分为清洁级、无特定病原体级(SPF)和无菌级,取消了普通级豚鼠、地鼠和兔仍保留四级犬和猴分为普通级和SPF级。相应增加了犬和猴的微生物学监测项目。本标准对取样数量作了重新规定。根据生产繁殖单元大小决定取样数量,改变了过去按动物等级取样的做法兔、犬、猴等较大动物可以活体采样,不必处死动物,因此取样数量也没有减少本标准对必须检测和必要时检测作了限定性说明:“必须检测项目:是指在进行实验动物质量评价时必须检测的项目必要时检测项目:是指从国外引进实验动物、怀疑有本病流行、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时必须检测的项目”。本标准从3个方面对监测项目进行了调整:删除原标准列出、但实际检出率极低或很少检出的项目(如:实验小鼠、大鼠不检测多杀巴斯德杆菌);增加近年来在动物生产中出现的一些病原微生物(如:念珠状链杆菌)。同时,对不同等级动物的个别监测项目进行了调整(如:嗜肺巴斯德杆菌由清洁级调为SPF级必须检测项目),使不同动物各等级检测项目更加合理。本标准及其相关配套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4922-19940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实验动物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争鸣、田克恭、李红、黄韧、屈霞琴、范薇。本标准于1994年1月首次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GB14922.22001们9一替卜枯LaboratoryanimalMicrobiologicalstandardsandmonitoring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包括: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的等级分类、检测要求、检测程序、检测规则、结果判定和报告等。本标准适用于豚鼠、地鼠、兔、犬和猴;清洁级及以上小鼠、大鼠。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小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汀,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NG13/T14926.1^14926.64-2001实验动物微生物学检测方法3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分类11普通级动物conventional(CV)animal不携带所规定的人兽共患病病原和动物烈性传染病的病原。3.2清沽动物clean(CL)animal除普通动物应排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