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40.10X55备案号:13636-200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407.3—2003苦丁茶第3部分:苗木KuDingTeaPart3:Seedling2003-04-23发布2003-05-23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407.3—2003前言《苦丁茶》标准分为:--第1部分:种子--第2部分:播种育苗--第3部分:苗木--第4部分:栽植培育--第5部分:苦丁茶叶本部分为《苦丁茶》标准的第3部分。本标准由新昌县苦丁茶研究所和新昌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共同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局和浙江省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新昌县苦丁茶研究所、新昌县林业局、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宏彬、吕世新、何晓锋、梁源新、王伟妃。IDB33/407.3—2003苦丁茶第3部分:苗木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苦丁茶生态公益林和茶园用苗木的分级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和包装、贮运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大叶冬青苦丁茶裸根苗木。2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2.1苗木种类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指播种苗(包括芽苗移栽)、移植苗和扦插苗等。2.2苗龄2.2.1苗木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2.2.2苗龄表示法: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床的年数;第二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用短线间隔,各数之后为苗龄。示例1—0表示一年生播种苗2—0表示二年生留床苗2—1表示三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1年。2.3地径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扦插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2.4苗高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2.5不合格苗木不允许出圃的报废苗木。包括机械损伤、病虫危害严重苗木以及生长发育严重受抑的弱小苗。3要求3.1苗木质量合格苗木以地径、苗高及综合控制条件确定。综合控制条件为:无明显病虫害,苗干通直,色泽正常,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3.2苗木出圃3.2.1严禁徒手拔苗3.2.2起苗达到一定深度,要求做到:少、伤侧根、须根,保持根系比较完整和不折断苗干。3.2.3起苗后要立即在蔽荫无风处选苗,剔除废苗,分级统计苗木实际产量,在选苗分级中修剪过长的主根和侧根受伤部分。3.3苗木分级1DB33/407.3—20033.3.1苗木分级以地径为主,地径属一级、苗高属二级的为一级苗;地径属二级、苗高属一级为二级苗。但地径属一级、苗高属三级应定作二级苗。3.3.2苦丁茶苗木分为三级。低于三级标准的苗木为不合格苗。具体分级标准见表2。表2浙江省苦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