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211.11—2010家用卫生杀虫用品2011—02—10发布2011—03—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蟑脑、杀虫气雾剂、烟片、空气清新剂、驱蚊水、卫生香、蝇香;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2.产品分类2.1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分类代码2211211.11分类名称日用消费品日用化工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2.2产品种类家用杀虫用品的产品,分为:—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虫气雾剂—合成樟脑—日用蟑脑—空气清新气雾剂—卫生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有效成分具有生物杀虫活性的化学成分。3.2药效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及规定的时间内,应达到的驱(灭)蚊虫(包括蝇、蜚蠊、蚂蚁等)效果。3.3击倒中时在规定的条件下,50%的试虫被击倒(即仰倒)所需时间。3.4最低持效期电热蚊香液中药液与电加热配套使用所应达到最低的有效时间。4.企业规模划分根据该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家用杀虫用品类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大、中、小企业。见表2表2企业规模划分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销售量/万元≥5000≥1000且<5000<10005.检验依据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GB24330-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T4895-2007合成蟑脑GB/T18416-2009蚊香GB/T18417-2009电热蚊香片GB/T18418-2009电热蚊香液GB/T18419-2009杀虫气雾剂QB2548空气清新气雾剂LY/T1645日用蟑脑QB/T1692.4卫生香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6.抽样6.1抽样型号或规格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样本应从同一批次产品中抽取。6.2抽样方法在成品仓库内或者市场上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6.3抽样基数在生产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不少于500盒(或瓶或支),在流通领域抽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