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QF西安市群众厨房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XQF0001S—2019代替Q/XQF0001S--2016湿面制品2019-03-15发布2019-04-18实施西安市群众厨房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610000-1779S-2019有效期至20220418前言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2009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代替Q/XQF0001S-2016。本标准同Q/XQF0001S-2016主要区别为:-—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产品分类描述中增加“圆柱状(棍棍面)”内容。-—4.2产品规格中增加“圆柱状湿面制品”规格要求及各类产品规格检验方法。-—删除了4.4理化指标中“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七项指标。-—删除了4.4理化指标六六六、滴滴涕中“(适用于蔬菜类湿面制品)”的文字内容。-—将4.4理化指标中“铅,mg/kg≤0.5”修改为“铅,mg/kg≤0.1”,严于GB2762要求。-—根据GB2762、GB2763要求,技术要求部分增加了4.8、4.9两项内容。-—更新了相关技术要求的检验方法。-—根据要求对6.4型式检验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本标准由西安市群众厨房有限责任公司修订。本标准主要修订人:杨晓霁、南晓洁。本标准批准人:尹良本标准适用于西安市群众厨房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XQF0001S-2013。-—Q/XQF0001S-2016。Q/XQF0001S-2019湿面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湿面制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配或不配适量杂粮粉(绿豆粉、荞麦粉)、杂粮浆(黄豆浆)、各种时令鲜蔬菜(菠菜、红萝卜、南瓜、紫薯、马铃薯),加入一定量生活饮用水、食用盐,经搅拌、混匀、压延、刀切、分装制成的湿面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355小麦粉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445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T5737食品塑料周转箱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