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鹰君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MYJQ/XMYJ0005S—2019人参饮料2019-03-12发布2019-03-18实施厦门鹰君药业有限公司发布代替Q/XMYJ0005S—2016Q/XMYJ0005S-2019II前言本公司生产的人参饮料目前尚无适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更好地组织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要求,特制定本企业标准。本标准中的技术指标是根据产品的实际特点制定,卫生指标参照“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制定。本标准中,铅、砷的限量指标严于相应产品在“GB2762”中规定的要求。本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代替“Q/XMYJ0005S-2016人参饮料”。本标准与Q/XMYJ0005S-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范围中,将“纯化水”修改为“饮用水”;修改了产品定义;——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pH值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448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DBS22/03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提取物(浸膏、浸膏粉)”;将“GB/T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替换为“GB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和糖精钠的测定”;将“GB/T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替换为“GB500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二部)”;——3.3理化指标中:将可溶性固形物“5.0~8.5%”修改为“0~10.0%”;总皂苷(以人参皂苷Re计)“≥5.0mg/100mL”修改为“≥2.0mg/100mL”;将铅、总砷的限量要求由“≤”改为“<”;其余内容不变。本标准由厦门鹰君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志辉、黄来北。原标准201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二次修改。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MYJ0005S-20191人参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参饮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果葡糖浆、人参(人工种植)(或食品用人参提取物)为主要原料,可添加枸杞子、黄原胶、羧甲基纤维素钠,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酸、乙酰磺胺酸钾、焦糖色(亚硫酸铵法)、山梨酸钾、柠檬黄、食用香精,人参(人工种植)经粉碎、浸泡、提取浓缩(添加食品用人参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