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2发布2019-05-22实施Q/WGXM蔚县景蔚五谷香米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WGXM0001S-2019复配杂粮蔚县景蔚五谷香米业有限公司发布06.0备案号:131633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7月24日有效日期:2024年07月23日Q/WGXM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国家标准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参考了GB/T11766《小米》。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蔚县景蔚五谷香米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蔚县景蔚五谷香米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景斌。本标准于2019年05月22日由蔚县景蔚五谷香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乔景斌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19年05月22日首次发布。Q/WGXM0001S-20191复配杂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配杂粮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小米为主要原料,添加黑米、红米、糙米、糯米、高粱米、荞麦米、薏米、大米、黍米、紫米、大麦米、燕麦米、玉米糁、黑豆、红芸豆、红小豆、绿豆、豇豆、青豆、黄豆、扁豆、豌豆、蚕豆、麦片、花生、紫薯干、枣圈、桂圆、莲子、冰糖、百合、南瓜籽、芡实、黑芝麻、白芝麻、山药、枸杞、葡萄干、核桃仁、茯苓、胡萝卜干、红枣、白芸豆、红薯干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配料、混合、包装而成的需要煮制食用的复配杂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2大豆GB/T1354大米GB/T1532花生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无机汞的测定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