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OPS福建省莆田台富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OPS0005S—2021代替Q/TOPS0005S-2018米豆酱文稿版次选择2021-04-26发布2021-06-05实施福建省莆田台富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TOPS0005S—202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中安全限量指标依据GB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进行制定。其中,铅限量指标严于国家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TOPS0005S-2018。本标准与Q/TOPS0005S-201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标准结构;——增加了枸杞、黑芝麻等原料;——修改了原辅料要求表述方法;——删除了产品分类。本标准由福建省莆田台富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莆田台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为洪、郭志华、林亚琼。本标准适用于委托方福建省莆田台富食品有限公司和受托方福建省莆田大富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福建省莆田台富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企业名称:福建省莆田大富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TOPS0005S-2018。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TOPS0005S—20212米豆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米豆酱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豆和(或)黑豆、糙米和(或)黑米、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蚕豆、薏仁、辣椒、香辛料、食用酒精、食用香料、白砂糖、赤砂糖、食用盐、食醋中的一种或多种、芝麻油、植物油、枸杞、小麦、黑芝麻、莲子、芋头、盐渍梅、话梅、菠萝、桑椹、枇杷、酒酿、高梁、玉米、氯化镁、三氯蔗糖、乳酸、红曲米、L-丙氨酸、黄原胶、柠檬酸、氨基乙酸(甘氨酸)、琥珀酸二钠、呈味核苷酸二钠、L-苹果酸、DL-苹果酸、DL-苹果酸钠,经原料处理、制胚或不制胚、制曲、调味、装罐、密封、发酵工序制成的米豆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