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双庙镇利杰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TLJQ/TLJ0002S-2021代替Q/TLJ0002S-2018板面料2021-03-10发布2021-04-10实施太和县双庙镇利杰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101578S备案生效日期:2021年04月10日Q/YMS0002S—20211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太和县双庙镇利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代替Q/TLJ0002S-2018《板面料》(340620180240S)本标准与Q/TLJ0002S-2018《板面料》(340620180240S)相比,主要修改如下:——修订了部分指标。本标准起草单位:太和县双庙镇利杰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翠。本标准有效期为3年。本标准于2015年09月18日首次发布,于2018年05月25日第一次修订,于2021年03月10日第二次修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TLJ0002S-2015——Q/TLJ0002S-2018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YMS0002S—20212板面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板面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召回。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