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YM0013S-2021黄精多糖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颗粒(运动营养食品-运动后恢复类)2021-04-22发布2021-05-21实施宿迁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SYM代替Q/SYM0013S-2020JSQB备案编号:321192S-2021备案日期:2021-05-20Q/SYM0013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制。本标准代替Q/SYM0013S-2020《黄精多糖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颗粒(运动营养食品-运动后恢复类)》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本标准适用单位:宿迁医美科技有限公司;--按GB24154的规定修改感官指标;--修改了黄曲霉毒素B1及黄曲霉毒素M1的计量单位;--修改了微生物限量有关表述;--修改了食用限量为产品食用限量。本标准规定指标“铅(以Pb计)≤0.4mg/kg”,严于GB2415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中的规定“铅(以Pb计)≤0.5mg/kg”。本标准由宿迁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适用于宿迁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华朴万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宿迁医美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生物科技产业园辽宁华朴万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兰路99-1栋3层1门宿迁医美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区生物科技产业园1号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英杰、艾莉、韩亚男、唐维、邹晓峰、李晓怡。本标准于2020年11月首次发布,2021年03月第一次修订。JSQBQ/SYM0013S-20211黄精多糖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颗粒(运动营养食品-运动后恢复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精多糖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颗粒(运动营养食品-运动后恢复类)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黄精水提物、酪蛋白磷酸肽、米糠脂肪烷醇为原料,选择性添加乳清蛋白、人参水提物、胶原蛋白肽、大豆肽粉、果汁粉(苹果粉及山楂粉除外)、赤藓糖醇、木糖醇、罗汉果甜苷、麦芽糊精、食品用香精,黄原胶,经过混合、制粒等生产工艺制成的黄精多糖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颗粒(运动营养食品-运动后恢复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77食品安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