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清茶业(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HPQ0001S-2017代替Q/SHPQ0001S-2016袋泡调味茶2017-01-17发布2017-02-01实施品清茶业(上海)有限公司发布SHQB前言本标准要求参考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编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SHPQ0001S-2016《调味袋泡茶》。本标准与Q/SHPQ0001S-2016相比,主要的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名称;--修改了标准“袋泡调味茶”的定义。本标准由品清茶业(上海)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品清茶业(上海)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泽锋。本标准为所替代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SHPQ0001S-2016。ISHQBQ/SHPQ0001S-2017袋泡调味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袋泡调味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茶树的芽、叶、嫩茎制成的茶叶为原料,添加食品用香料或香精,经挑选、干燥(或不干燥)、切碎(或不切碎)、拼配、混合等工艺后,以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袋泡调味茶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使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术语和定义3.1袋泡调味茶以茶树的芽、叶、嫩茎制成的茶叶为原料,添加食品用香料或香精,经挑选、干燥(或不干燥)、切碎(或不切碎)、拼配、混合等工艺后,以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袋泡调味茶制品。4要求4.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应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消费者营养与健康的物质。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对茶叶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污染物限量项目单位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3.0GB5009.124.3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4.4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5食品添加剂4.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4.5.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6.1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