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元盛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PBBF0003S-2017冷冻分割牛肉2017-12-15发布2017-12-15实施上海元盛食品有限公司发布SHQB前言本标准要求主要参考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禽、畜产品》,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残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上海元盛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紫柏、胡志定、刘会敏、胡吉炯、黄文玲。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元盛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亭路248号),同时适用于龙江元盛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景星镇永发村)。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SHQBQ/PBBF0003S-2017冷冻分割牛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冷冻分割牛肉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牛肉为原料,经过修割(或分选),切块(或切片),不添加调味料,包装后在≤-18℃冷冻的生制牛肉。2规范性引用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术语和定义3.1冷冻分割牛肉以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牛肉为原料,经过修割(或分选),切块(或切片),不添加调味料,包装后在≤-18℃冷冻的生制牛肉。4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GB2707的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挥发性盐基氮/(mg/100g)≤15GB5009.228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中对肉类(畜禽内脏除外)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单位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GB5009.121SHQBQ/PBBF0003S-20174.5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兽药最高残留量4.5.1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5.2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6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29921对即食生肉制品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4、GB14881的规定。6标志标签、食用方法、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6.1标志、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