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HYB福建莆田市海一百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PHYB0003S—2020代替Q/PHYB0003S-2017调味海鱼罐头2020-03-19发布2020-04-18实施福建莆田市海一百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PHYB0003S—2020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根据产品配料及特性制定;安全性指标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进行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GB2762的限量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备案号为0594350034S-(2017)的Q/PHYB0003S-2017《调味海鱼罐头》,与原标准文本相比,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改了范围;——修改了酸价指标、删除了过氧化值指标;——修改了污染物限量。本标准由福建莆田市海一百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莆田市海一百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国煌、蔡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PHYB0003S-2014、Q/PHYB0003S-2017。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PHYB0003S—20201调味海鱼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海鱼罐头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鲜(冻)或干制海鱼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芸豆、食用菌(白灵菇或杏鲍菇或香菇),经预处理(漂洗、挑拣、去杂)、油炸或烘烤或煮制、装罐(瓶、袋)后,加入以水、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鸡精调味料、酱油、蚝油、鸡汁调味料、植物油、香辛料、5′-呈味核苷酸二钠、柠檬酸、乙基麦芽酚中的几种调制的汤汁,再经封口、高温杀菌、冷却工序制成的可即食调味海鱼罐头(以下简称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