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OSSP 0005 S-2021 什锦坚果与籽类及果蔬干.pdf
下载文档

ID:2684609

大小:376.72KB

页数:8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OSSP 0005 S-2021 什锦坚果与籽类及果蔬干 2021 什锦 坚果 果蔬干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OSSP 0005S-2021什锦坚果与籽类及果蔬干2021-01-10 发布2021-03-19 实施广东欧尚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OSSP备案号:44520011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2月0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OSSP 0005S-2021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制订。本标准由广东欧尚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欧尚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浩伟。本标准于 2021 年 1 月 10 日首次发布。Q/OSSP 0005S-20211什锦坚果与籽类及果蔬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什锦坚果与籽类及果蔬干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榛子仁、核桃仁、腰果仁、核桃仁、巴旦木、腰果、开心果、杏仁、松子、板栗、碧根果、紫皮腰果、炭烧腰果、夏威夷果、花生、鱼皮花生、海苔花生、葵瓜子、西瓜子、南瓜子、山核桃、山核桃仁、松子仁 碧根果仁、夏威夷果仁、南瓜子仁、瓜子仁、芝麻、开心果仁、海苔、黄豆、青豆、蚕豆、红豆、黑豆、绿豆、豌豆、鹰嘴豆等坚果与籽类、蔓越莓干、黑葡萄干、草莓干、芒果干、柠檬干、菠萝干、木瓜干、哈密瓜干、黑加仑干、红提子干 黑提子干 绿提子干、蓝莓干、车厘子干、猕猴桃干、桂圆、枸杞子、红枣、梅、红枣片、青梅、李子、金桔、橘皮、橙皮、山楂片、百香果干、椰子、菠萝蜜、香蕉片、黄桃干、西梅干、榴莲干、无花果干等水果干、芋头、南瓜、地瓜、马铃薯、胡萝卜、橘皮、佛手干、藕片、苹果、紫薯、马铃薯、秋葵、豆角、笋干、香菇脆、杏鲍菇脆、茶树菇脆等蔬菜干及食用菌制品中五种或以上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固态复合调味品,经杀菌、搭配、调味、包装制成的什锦坚果与籽类及果蔬干。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Q/OSSP 0005S-20212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T 23596海苔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9 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坚果与籽类(榛子仁、核桃仁、腰果仁、核桃仁、腰果、巴旦木、开心果、杏仁、松子、板栗、碧根果、紫皮腰果、炭烧腰果、夏威夷果、花生、鱼皮花生、海苔花生、葵瓜子、西瓜子、南瓜子、山核桃、山核桃仁、松子仁、碧根果仁、夏威夷果仁、南瓜子仁、瓜子仁、芝麻、开心果仁、黄豆、青豆、蚕豆、红豆、黑豆、绿豆、豌豆、鹰嘴豆)应符合 GB 19300 的要求。3.1.2水果干(蔓越莓干、黑葡萄干、草莓干、芒果干、柠檬干、菠萝干、木瓜干、哈密瓜干、黑加仑干、红提子干、黑提子干、绿提子干、蓝莓干、车厘子干、猕猴桃干、樱桃果干、桂圆、枸杞子、红枣、梅、红枣片、菠萝蜜、香蕉片、黄桃干、西梅干、榴莲干、无花果干、青梅、李子、金桔、橘皮、橙皮、山楂片、百香果干、椰子、苹果)应符合 GB 16325 的要求。3.1.3桂圆、枸杞子、橘皮、佛手干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3.1.4红枣应符合GB/T 5835的要求。3.1.5 海台应符合GB/T 23596的要求。3.1.6 香菇脆、杏鲍菇脆、茶树菇脆应符合GB 7096的要求。3.1.7 固态复合调味品应符合GB 31644的要求。3.1.8 蔬菜干制品(芋头、南瓜、地瓜、马铃薯、胡萝卜、橘皮、佛手干、紫薯、马铃薯、秋葵、豆角、笋干)、藕片及以上所有原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要求。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要求。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应具有产品本身应有之颜色气味和滋味具有本产品应有之味道、无异味Q/OSSP 0005S-20213性状干燥、松散、无结块杂质无明显肉眼可见的黑点及外来杂质霉变粒/(%)0.5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25灰分/(%)9.0黄曲霉毒素B1/(g/kg)20(含花生的产品);5.0(其他)展青霉素a/(g/kg)50铅(以Pb计)/(mg/kg)0.9b0.18c镉(以Cd计)/(mg/kg)0.2铬(以Cr计)/(mg/kg)1.0酸价d(以脂肪计)(KOH)/(mg/g)3.0过氧化值d(以脂肪计)/(g/100g)0.50a:仅限含有山楂或苹果的产品;b:以水果、蔬菜干为主要原料的产品;c:以坚果与籽类为主要原料的产品;d:仅限坚果与籽类为主要原料的产品。3.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和表 4 要求。表3 指示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ncmM大肠菌群5210100霉菌25注1: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表4 致病菌限量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注1: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OSSP 0005S-202143.5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3.6 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7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取被检样品一份,倒出混合均匀,取200g置于一洁净的玻璃瓶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性状,并嗅其气味,辨其滋味。霉变粒按GB 19300中规定进行检验。5.2 理化指标检验方法5.2.1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灰分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镉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铬按GB 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黄曲霉毒素B1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展青霉素按GB 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5.2.8 酸价、过氧化值样品按GB 19300附录B处理后,分别按GB 5009.229和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检验5.3.1 大肠菌群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进行检验。5.3.2 霉菌按GB 4789.15规定进行检验。5.3.3 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进行检验。5.3.4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第二法规定进行检验。5.4 净含量负偏差Q/OSSP 0005S-20215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 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公司技术检验部门按原辅料要求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 10 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 2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3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灰分、大肠菌群、净含量负偏差。6.3.2 在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检验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规定进行型式检验,检验全部项目:a)新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设备时;c)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3.3 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可从该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直接判为不合格,不得复检。6.3.4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由法定检查部门按本标准进行仲裁判定。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和标志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产品标准号、产地。7.2 包装食品包装用的复合包装膜应符合 GB/T 10004 标准要求。外包装用的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的要求。其他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包装品的质量要求。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其它污染物。7.3.2 成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遮盖,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搬运时要小心轻放。7.4贮存7.4.1 成品不得露天堆放,成品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无鼠害,仓库温度保持室温便可。7.4.2 成品堆放不得与有易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的物品同仓库存放。7.4.3 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Q/OSSP 0005S-202167.4.4 成品入库必须依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7.4.5 在上述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不超过 12 个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