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聚香楼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MBBL0003S-2017混合型粮食加工品2017-04-01发布2017-04-01实施上海聚香楼食品有限公司发布SHQB前言本标准的要求参考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编写。本标准由上海聚香楼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适用于上海聚香楼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天宁路51号5幢西区三层A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丽琴。本标为首次发布。ISHQBQ/MBBL0003S-2017混合型粮食加工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粮食加工品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糯米、大黄米、燕麦米、黑米、高粱米、荞麦仁、小米、糙米、玉米糁、薏米仁、大麦米、小麦米、大豆、黑豆、绿豆、红小豆、芸豆、豌豆、鹰嘴豆、白扁豆、花生仁、藜麦米等粮食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产品为主要原料,少量添加或不添加芡实、莲子、百合干、杏仁、陈皮、怀山药、玉米片、燕麦片、桂花、茉莉、重瓣红玫瑰、菊花、红枣片、枸杞、银耳、香菇、黑木耳、猴头菇片、脱水胡萝卜粒、苹果粒、脱水紫薯干、脱水魔芋、芋头、茯苓、无花果干、响螺片、鱼胶、瑶柱、干贝、葡萄干、冻干草莓、葛根、人参(人工种植)等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辅料,经挑选、混合、分装、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的混合型粮食加工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要求3.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应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消费者营养与健康的物质。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3.2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项目单位指标检验方法六六六(HCB)mg/kg≤0.03GB/T5009.193.3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3.5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