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MACI0002S-2017代替Q/MACI0002S-2014香辛调味料2017-05-09发布2017-05-09实施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发布SHQB前言本标准参照GB/T15691-2008《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DB31/2002—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和产品特性编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MACI0002S-2014。本标准与Q/MACI0002S-2011相比,项目按照上海市卫计委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格式要求调整;根据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整指标;增加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主要修改如下:——删除2.规范性引用文件、4.1原辅料要求、6检验方法下列所有引用文件及附录A;——删除4.3理化指标”中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总砷、3-氯-1,2-丙二醇等指标,将“理化指标”改为“污染物限量”;——将“微生物指标”改为“致病菌限量”,同时抽样检验方法改为三级采样,增加即食类产品对产气荚膜梭菌的要求;——删除检验规程的部分内容,仅保留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规定;——删除4.6净含量技术要求及净含量抽样方法和6试验方法;——删除附录A《添加剂使用列表》。本标准由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爽、石祈珩。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年版本发布情况为:——Q/MACI0002S-2014ISHQBQ/MACI0002S-2017香辛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香辛调味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白胡椒、黑胡椒、花椒、洋葱、大蒜、辣椒、八角、小茴香、枯茗、芹菜籽、生姜粉、桂皮、莳萝草、月桂叶、龙蒿叶、罗勒叶、甘牛至等一种或多种香辛料或香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如麦芽糊精、味精、食用盐、食用葡萄糖、酵母抽提物、大豆油、玉米淀粉、抗结剂(二氧化硅等)经挑选、过磁、混合、粉碎/过筛、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具有各式香辛料风味的香辛调味料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产品分类下列产品分类适用于本标准。3.1.按产品物理状态分3.1.1整粒指以整粒原料为主的香辛料制品,如整粒的花椒、八角、辣椒、白胡椒、黑胡椒等。3.1.2粉状指经粉碎/过筛,经研磨成粉末状为主的香辛料制品,如花椒粉、八角粉、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