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顶甄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NBAI0002S-2017预包装方便食品2017-02-17发布2017-02-17实施上海顶甄食品有限公司发布SHQB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本标准参照DB31/202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膳食》为基础制订。本标准由上海顶甄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顶甄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玉峰、王凤林。本标准同时适用于以下公司生产的预包装方便食品:上海顶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科盛路2155号上海顶甄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县蛟龙工业港新华大道六段390号ISHQBQ/NBAI0002S-2017预包装方便食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冷链工艺或膳食直接经过冷加工的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在密封包装材料后容器中,可直接食用或复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后食用的预包装方便食品(包括面米制品、菜肴制品、汤羹制品、三明治)。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术语和定义3.1预包装方便食品采用冷链工艺或膳食直接经过冷加工的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在密封包装材料后容器中,可直接食用或复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后食用的预包装方便食品(包括面米制品、菜肴制品、汤羹制品、三明治)。3.2冷链工艺指膳食烧熟后,在2小时内将膳食中心温度降至≤10℃,并将膳食在中心温度≤10℃的条件下进行包装、贮存、运输。3.3冷加工指使用熟制的原料在中心温度≤10℃的条件下添加色拉酱、蔬菜等辅料后进行组装的加工工艺。3.4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4产品分类根据产品原料的使用情况及终产品形态分为四类。4.1面米制品以谷物(粉)或淀粉制品为主要原料,经或不经调粉、压延成型,再适量配以畜禽肉、水产品、蔬菜、食用菌、豆制品、鸡蛋、植物油、酱类、味精、食用盐、白砂糖、香辛料等配料,主食和配料分开烧煮后经充分冷却、组装而成的面米制品,如盒饭、饭团、寿司、面类、米粉类、粥等。4.2菜肴制品1SHQBQ/NBAI0002S-2017以畜禽肉、水产品、蔬菜等为主要原料,再适量配以植物油、味精、食用盐、香辛料等调味品烧煮后经充分冷却、组装而成,如红烧狮子头等。4.3汤羹制品以水为主要原料,添加畜禽肉、水产品、蔬菜、食用菌等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