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MYQ/MY0001S-2019代替Q/MY0001S-2016风味调味粉2019-12-01发布2019-12-30实施东莞市妙韵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190251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28日Q/MY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是对Q/MY0001S-2016《风味调味粉》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Q/MY0001S-2016同时废止。本标准与原Q/MY0001S-2016相比,主要作了如下修改:——修改了适用范围;——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理化和微生物指标;——修改了包装、保质期要求。本标准由东莞市妙韵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敬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MY0001S-2014、Q/MY0001S-2016。Q/MY0001S-20191风味调味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调味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白砂糖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食用葡萄糖、食用动物油脂、鸡肉粉、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姜黄、食品用香精为辅料,经调配、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风味调味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姜黄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9683复合食品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