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SHK0001S-2021植物发酵饮品系列2021-05-07发布2021-06-03实施江苏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JSHK代替Q/JSHK0001S-2019JSQB备案编号:321242S-2021备案日期:2021-05-31Q/JSHK0001S—2021前言本标准代替Q/JSHK0001S-2019(备案号:321461S-2019),与原标准相比:——修改了标准的名称;——修改了产品配方;——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型式检验时间。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套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晶标签通则》、GB/T10789《饮料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中铅(以Pb计)≤0.2mg/L,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关于“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铅(以Pb计)≤0.3mg/L的规定。本标准中铅(以Pb计)≤0.2mg/kg,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关于“饮料类”铅(以Pb计)限量0.3mg/kg的规定。本标准由江苏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明松、杭爱兵。本标准适用于江苏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0幢72号一至二层)生产的植物发酵饮品系列。本标准于2016年08月首次发布,2017年05月进行第一次修改,2019年5月第三次修改,2021年3月第四次修改。JSQBQ/JSHK0001S—20211植物发酵饮品系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物发酵饮品系列的分类及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主要原料,配以米糠、金顶侧耳(PleurotuscitrinopileatusSing)或金顶侧耳(PleurotuscitrinopileatusSing)粉、山楂或山楂粉、白果或白果粉、决明子或决明子粉、百合或百合粉、麦芽或麦芽粉、海带或海带粉、枸杞或枸杞粉、莲子或莲子粉、葛根或食用葛根粉、甘蔗糖蜜、γ-氨基丁酸、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中的一种及以上,经预处理、干燥或不干燥、粉碎或不粉碎、混合,接种一种或多种[乳酸菌(菌种名称见附录A)、马克斯克鲁维酵母(Kluyveromycesmarxianus)]、发酵、水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