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ZFS福州富水综合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ZFS0011S—2020代替Q/FZFS0001S—2018风味酱2020-02-25发布2020-03-25实施福州富水综合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FZFS0011S—2020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水分、氯化物)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酸价、过氧化值指标依据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制定,污染物限量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GB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微生物限量依据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代替于2018年12月20日备案通过的备案号为0591351104S-(2018)企业标准《风味酱》Q/FZFS0001S—2018,主要内容修订如下:——修改范围;——增加产品分类;——修改理化指标。本标准于2020年02月25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州富水综合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州富水综合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陈炎。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FS0011S—20201风味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味酱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肉、食用植物油、豆豉、甜面酱、水、香菇、辣椒、蒜头、生姜、白砂糖、味精、香辛料、咸蛋黄、炼乳、奶油、黄油、食用葡萄糖、鸡蛋、食用盐、酿造食醋中的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D-异抗坏血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三氯蔗糖、苯甲酸钠、甘氨酸、脱氢乙酸钠、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黄原胶、DL-苹果酸、谷氨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经相应加工工序制成的风味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产品分类3.1肉味酱以猪肉、食用植物油、豆豉、甜面酱、水、香菇、辣椒、蒜头、生姜、白砂糖、味精、香辛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D-异抗坏血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三氯蔗糖、苯甲酸钠,经原料处理、预煮、调配、熬煮、包装工序制成的产品。3.2咸蛋黄风味酱以咸蛋黄、食用植物油、炼乳、奶油、黄油、白砂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