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CHR0077S-2019220386S-20192019081620220815**Q/HCHR备案号:220386S-2019有效期至:2022年08月15日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CHR0077S-2019人参山药茶(代用茶)2019-01-20发布2019-01-20实施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Q/HCHR0077S-20191人参山药茶(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山药(毛山药)、生晒参(人工种植、4年生或5年生)、菊花、葛根、玉竹、甘草、黄精、薏苡仁、茯苓、白芷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干燥、粉碎、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代用茶(人参山药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9618甘草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25436热封型茶叶滤纸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DBS22/03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NY318人参制品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公告1012年第17号新资源食品人参(人工种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国药典》2015版年第一部Q/HCHR0077S-20192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生晒参:应为人工种植、4年生或5年生并符合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与DBS22/024的规定。3.1.2菊花、葛根、玉竹、山药(毛山药)、黄精、薏苡仁、茯苓、白芷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年第一部的规定。3.1.3甘草应符合GB/T19618的规定。3.1.4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