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食品徐州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TXZ0003S-2021冷冻果蔬及其制品2021-07-20发布2021-08-10实施海通食品徐州有限公司发布Q/HTXZ代替Q/HTXZ0003S-2021JSQB备案编号:321906S-2021备案日期:2021-08-09Q/HTXZ0003S-2021I前言本标准代替Q/HTXZ0003S-2021(备案号:321728S-2021),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原料:腌渍的水果、蔬菜;——调整了工艺;——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标准贯彻执行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中冷冻果蔬制品的铅(以Pb计)≤0.9mg/kg,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规定的铅(以Pb计)≤1.0mg/kg;本标准中冷冻水果类、冷冻果蔬混合类的镉(以Cd计)≤0.04mg/kg,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规定的镉(以Cd计)≤0.05mg/kg;本标准中冷冻蔬菜类铬(以Cr计)≤0.4mg/kg,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新鲜蔬菜”规定的铬(以Cr计)≤0.5mg/kg。本标准由海通食品徐州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适用于海通食品徐州有限公司(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西环路东侧)生产的的冷冻果蔬及其制品,同时适用于海通食品集团余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西郊工业区)生产的冷冻果蔬及其制品。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玉。本标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于2018年12月第一次修订,2019年7月第二次修订,2021年6月第三次修订,2021年7月第四次修订。JSQBQ/HTXZ0003S-20211冷冻果蔬及其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冷冻果蔬及其制品的分类与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或冷冻的水果、蔬菜、水果玉米或腌渍的水果、蔬菜为原料,经预处理、选别、清洗或不清洗、分切或不分切、漂烫或不漂烫、冷却或不冷却、配以或不配以白砂糖、果葡糖浆、食用盐、食用玉米淀粉、裹粉、柠檬酸(护色剂)、维生素C(抗氧化剂),经调味或不调味、冻结、包装,或以FD半成品(真空冷冻干燥水果制品)为原料,经挑选、包装后冷冻而成的冷冻果蔬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