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千代食品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SQD0006S-2022衡济堂牌灵芝丹参胶囊2022-04-28发布2022-05-31实施上海千代食品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发布Q/JSQD代替Q/JSQD0006S-2018JSQB备案编号:321227S-2022备案日期:2022-05-23Q/JSQD0006S-2022前言本标准是对Q/JSQD0006S-2018的修订。本标准与Q/JSQD0006S-201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由《衡济堂牌立健胶囊》更改为《衡济堂牌灵芝丹参胶囊》;——感官指标中性状和杂质合并为状态;——修改了菌落总数的限值要求;——修改了总黄酮的检测方法;——修改了附录中葛根提取物、灵芝提取物和丹参提取物的质量要求;——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对文字、格式进行梳理。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组织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提供依据,特制定本企业标准。本标准指标中铅的限值设定为≤1.5mg/kg,严于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固态保健食品”的铅(≤2.0mg/kg)的限值要求。本标准由安徽衡济堂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D-3栋)委托上海千代食品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地址:东台市安丰镇五进中路18号)生产。本标准由上海千代食品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济。本标准于2018年07月首次发布,于2022年04月第一次修订。IJSQBQ/JSQD0006S-20221衡济堂牌灵芝丹参胶囊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衡济堂牌灵芝丹参胶囊的要求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葛根提取物、灵芝提取物、丹参提取物为主要原料,经过筛、混合、制粒、干燥、装囊、包装而制成的具有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料保护功能的衡济堂牌灵芝丹参胶囊(以下简称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