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LST漳州市龙文区三通食品厂企业标准Q/ZLST0006S—2021代替Q/ZLST0006S-2018调味食用菌罐头2021-02-20发布2021-03-20实施漳州市龙文区三通食品厂发布Q/ZLST0006S—2021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特性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锡、总砷、铅、总汞、镉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铅的限量严于GB2762,米酵菌酸依据GB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制定,微生物指标执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本标准代替Q/ZLST0006S-2018《调味食用菌罐头》。本标准与Q/ZLST0006S-201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引用文件采用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理化指标修改了锡、铅的限量。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Q/ZLST0006S-2018废止。本标准由漳州市龙文区三通食品厂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漳州市龙文区三通食品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通海。本标准于2012年5月首次发布,第一次修订时间为2015年5月,第二次修订时间为2018年5月,本次为第三次修订。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LST0006S—20211调味食用菌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食用菌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菌为主要原料,以饮用水、食用植物油、泡椒、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香辛料、5′-呈味核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清理、预煮、调配、灌装、密封、高温杀菌等工艺制成的调味食用菌罐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17白砂糖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