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ZHQ漳州市海泉冷冻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ZZHQ0001S—2022速冻水产制品2022-07-11发布2022-08-11实施漳州市海泉冷冻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ZZHQ0001S—2022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挥发性盐基氮指标依据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制定;污染物指标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GB2762制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和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微生物指标依据GB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和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于2022年07月11日发布。本标准由漳州市海泉冷冻仓储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漳州市海泉冷冻仓储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建全。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ZZHQ0001S—20221速冻水产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速冻水产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原料,添加鱼糜、水、食用盐、白砂糖、食用淀粉、鸡蛋清、海藻糖、味精、马蹄、洋葱、萝卜、春卷皮、鲜(冻)畜禽肉、香辛料、植物油、面包糠、磷酸酯双淀粉、磷酸三钠、三聚磷酸钠、焦磷酸二氢二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钠、磷酸二氢钠、食品用香精及其它国家规定可用于普通食品的原料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前处理、打浆(或不打浆)、漂烫(或不漂烫)、调制、成型(或不成型)、速冻、包装(或包装、速冻)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生制非即食速冻水产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T36187冷冻鱼糜GB/T317白砂糖GB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T23529海藻糖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07食品安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