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MF亳州市茂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MF0003S-2019代替Q/MF0003S-2017代用茶2019-08-11发布2019-09-17实施亳州市茂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0320190565S备案日期:2019-09-16(有效期3年)Q/MF0003S-2019I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参照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比较了DBS34/260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和GH/T1091《代用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公司产品特性进行编写。本标准《代用茶》Q/MF0003S-2019修订、代替原标准《代用茶》Q/MF0003S-2017(备案号:340320170305S),备案日期2017年12月08日;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修改了前言的表述;--修改了代用茶的术语内容表述;--修改了文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由亳州市茂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泽玉。本标准于2017年11月09日首次发布。本标准于2019年08月11日首次修订。本标准有效期为3年。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MF0003S-20191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管理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532花生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