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味众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KSWZ0004S-2022食用香辛料调味油系列2022-08-16发布2022-09-28实施昆山市味众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KSWZ代替Q/KSWZ0004S-2021JSQB备案编号:321969S-2022备案日期:2022-09-14Q/KSWZ0004S-2022I前言本文件是对原文件Q/KSWZ0004S-2021的修订。与Q/KSWZ0004S-2021比较主要不同:——对表1进行了调整;——对原辅料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微生物指标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指标要求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副溶血性弧菌的指标要求及其试验方法;——对规范性引用文件重新进行了检索和排序。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文件贯彻执行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本文件中,铅(以Pb计)≤1.4mg/kg,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香辛料类(新鲜香辛料(如姜、葱、蒜等)应按对应的新鲜蔬菜(或新鲜水果)类别执行)[花椒、桂皮(肉桂)、多种香辛料混合的香辛料除外]铅(以Pb计)≤1.5mg/kg的规定。本文件由昆山市味众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守兵。本文件于2017年10月首次发布,2020年6月第一次修订,2021年1月第二次修订,2022年8月第三次修订。JSQBQ/KSWZ0004S-20221食用香辛料调味油系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食用香辛料调味油系列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表1所列配料,经预处理、油炸、过滤、冷却、包装制成的食用香辛料调味油系列(以下简称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535大豆油GB/T1536菜籽油GB1886.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GB1886.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