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CFT亳州本草芳堂饮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BCFT0009S-2022代替Q/BCFT0009S-2019浓缩膏(其他方便食品)2022-06-18发布2022-06-25实施亳州本草芳堂饮品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203464S备案生效日期:2022年06月27日Q/BCFT0009S-20222前言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等相关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产品特性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浓缩膏(其他方便食品)》标准。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等有关安全标准规定,若与其相抵触时,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等有关安全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贯彻执行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指标参照、比较了GB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代替Q/BCFT0009S—2019《浓缩膏(其他方便食品)(标准备案号:3420190286S,备案日期:2019年11月22日))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与代替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前言、规范性引用文件等。——规范引用引用文件进行了更新。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由:亳州本草芳堂饮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凡强。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于2019年10月28首次发布。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于2022年06月18第一次修订。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BCFT0009S-20223浓缩膏(其他方便食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浓缩膏(其他方便食品)的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管理、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三章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