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说明编号:CNAS-EL-11:2016第1页共2页发布日期:2016年7月6日实施日期:2016年8月6日校准方法的认可管理说明1目的和范围1.1本文件规定了校准实验室校准方法的管理要求,对校准方法的认可能力表述、现场评审和获认可后变更等管理方式予以说明。1.2本文适用于申请或已获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含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评审员和其他相关机构。2校准方法的认可与变更方式2.1认可能力范围中校准方法通常应包含校准方法的名称、代号(或文件编号),版本号(如发布年号、修订标识等类似信息)不需填写。认可申请书和评审报告中校准方法填写示例:“钢直尺检定规程JJG1-1999”只需填写“钢直尺检定规程JJG1”。2.2当校准方法的版本号变更时(以下简称方法版本变更),在测量仪器名称、校准参量、校准方法名称和代号、测量范围、扩展不确定度、限制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实验室在验证具备新版方法规定的要求以及按新版方法实施校准的能力后,即可自行批准使用新版校准方法,不需要向CNAS秘书处提交变更申请。2.3当方法版本变更导致认可能力范围变更时,实验室应按如下方式处理:认可能力范围变更实验室处理方式CNAS处理方式情况1:删减校准参量、缩小测量范围、降低扩展不确定度(扩展不确定度数值增大)或增加限制范围。实验室在验证具备新版方法规定的要求以及按新版方法实施校准的能力后,即可自行批准使用新版校准方法,并在启用新版校准方法后20个工作日内向CNAS秘书处提交变更申请。直接公布能力范围。情况2:测量仪器名称、校准方法名称、代号变更或提高扩展不确定度(扩展不确定度数值减小)。无论该项目是否存在情况1的变更,实验室应向CNAS秘书处提出变更申请,在认可批准后使用新版校准方法。确认后,公布能力范围。情况3:增加校准参量、扩大测量范围或取消限制范围。只要该项目存在情况3的变更,实验室应向CNAS秘书处提出扩项申请,在认可批准后使用新版校准方法。安排文审或现场评审。认可说明编号:CNAS-EL-11:2016第2页共2页发布日期:2016年7月6日实施日期:2016年8月6日2.4当方法版本变更导致拆分或合并认可项目时,实验室应根据认可能力范围的变更情况,选择本文第2.2条款-2.3条款的方式处理。3对校准实验室的补充要求3.1实验室应确保使用的校准方法现行有效(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客户有特殊要求),并且能够满足方法的要求。3.2实验室应对采用的校准方法建立控制清单,当方法版本变更时,应及时修订该清单。清单修订的历史记录应长期保存。当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