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00C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189.3—2018代替GBZ/T189.3—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1Hz~100kHz电场和磁场Measurementofphysicalagentsinworkplace—Part3:electricfieldandmagneticfieldbetween1Hzand100kHz2018-07-16发布2019-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GBZ/T189.3—2018I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GBZ/T18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现分为以下11个部分。——第1部分:超高频电磁场;——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第3部分:1Hz~100kHz电场和磁场;——第4部分:激光辐射;——第5部分:微波辐射;——第6部分:紫外辐射;——第7部分:高温;——第8部分:噪声;——第9部分:手传振动;——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本部分为GBZ/T1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Z/T189.3—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工频电场》,与GBZ/T189.3—2007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将测量内容扩展为1Hz~100kHz电场和磁场;——对测量对象、高度、读数和注意事项做了相应的规定,见4.2~4.5;——增加了测量结果的运用,见5.1和5.2;——增加了工作场所8h工频电场强度时间加权平均值的计算方法,见6.1和6.2。本部分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北京大学、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本部分起草人:陈青松、黄汉林、李涛、徐国勇、孙成勋、陈涛、张丹英、张骁、肖斌、晏华、杜伟佳、董雪梅、王生、王延让、赵容、唐仕川、杨晓瑛、李丽、陈素强、张海、严茂胜、林瀚生、金佳纯。GBZ/T189.3—2018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1Hz~100kHz电场和磁场1范围GBZ/T18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1Hz~100kHz电场和磁场的测量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频率范围为1Hz~100kHz的交流输变电系统及其它电子电气设备的工作场所及个人接触电场和磁场的测量。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频率frequency电流在导体内每一秒钟所振动的次数,单位为赫兹(Hz)。2.2均方根值rootmeansquarefunction;Frms.电场和/或磁场时变函数F(t)在指定的时间区间t1到t2内平方平均值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