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B31备案号: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676—2008香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SafeproductiontechnicalregulationofShiitakemushroom2008-02-25发布2008-03-25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676—2008I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G均为资料性附录,附录D、附录E和附录F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浙江省农业厅归口。本标准提出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丹萍、刘璇、王小骊、姚晗珺、陈俏彪、刘若微、董国堃。DB33/T676—20082香菇安全生产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香菇基地环境条件和各生产环节及采收、脱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代料香菇的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NY/T1276-2007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NY5010-2002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5095-2006无公害食品食用菌NY5099无公害食品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直接使用直接接触香菇菌棒、培养基质、菌丝体、子实体,包括但不限于此的农药的使用方法。3.2间接使用在接种、培菌阶段及菌棒排场前,对接种室、培菌室、生产基地环境、菇棚使用农药、消毒剂等的方法。4质量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符合NY5095-2006的规定。出口的香菇同时符合进口国和地区对香菇的农药残留要求,如出口日本香菇的农药残留要求同时参见附录A,出口欧盟参见附录B的要求,出口韩国参见附录C的要求等。5基地选择和管理5.1基地选择生产用水、空气质量、土壤按照NY5010-2002,应达到表3-2、表3-3的要求。5.2基地管理DB33/T676—200835.2.1工作室基地应建有工作室,用于生产办公。室内桌椅、资料橱配备齐全,水、电、通讯配套;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5.2.2基地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避光等要求。化学用品仓库应与菇品仓库有50m以上的间隔距离。5.2.3盥洗室基地应设有盥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