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B31备案号:41175-2014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479—2013青菜有机生产技术规程2013–12–30发布2014–01–2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2479—2013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由南京市农林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京普朗克科贸有限公司、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宁、周红缨、赵发亮、张彩玲、刘晓倩。DB32/T2479—20131青菜有机生产技术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有机青菜生产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要求、生产操作过程及采收。本规程适用于有机青菜的种植、采收的全过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65-2003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结构与性能要求GB/T19630.1-2011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NY/T7-1984农用塑料棚装配式钢管骨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有机青菜符合有机生产体系要求并通过有机认证机构认证的青菜。3.2缓冲带有机生产体系与非有机生产体系之间界限明确的过渡地带,用来防止受到邻边地区传来的禁用物质的污染。3.2有机生产基地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与周围隔离或设有缓冲带的有机农业生产区域。4基本要求4.1基地4.1.1基地范围应符合GB/T19630.1-2011中4.1的要求。4.1.2产地环境DB32/T2479—20132应符合GB/T19630.1-2011中5.3的要求。4.1.3缓冲带应根据GB/T19630.1-2011中5.4的要求设置,防止周边常规农田的漂移污染。如建立道路、水沟、栽种苗木等,一般不低于8米。4.2设施设备4.2.1大棚应符合NY/T7-1984及GB19165-2003的要求。4.2.2网室应根据实地情况使用,宜采取镀锌钢管架设。4.2.3应配有相应的农机具,农机具应及时维修、清洗,不应用于常规田块作业,并保留记录。4.3种子使用的种子应符合GB/T19630.1-2011中5.5的要求。4.4肥料使用的肥料应符合GB/T19630.1-2011中5.7的要求。4.5水源使用的灌溉水应符合GB/T19630.1-2011中5.3的要求。5生产操作过程5.1选地宜选土质肥沃、前茬非十字花科作物、排灌方便的砂壤土或粘壤土。5.2选种选择抗性强、品质好的品种,优先选择有机种子,宜选用本地品种,如寒笑、暑绿、寒香、黑杂一号、火青菜等。5.3整地5.3.1清园将前茬作物的残枝落叶、杂草及塑料薄膜等清理出田块,将可分解部分进入堆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