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B05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405—2011有机苹果生产技术规程Technicalregulationsfororganicappleproduction2011-05-10发布2011-05-20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1405—2011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农业大学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本标准起草人:张建光、李保国、齐国辉、陆秀君、张雪梅、石海燕、李中勇、郭素萍、李英丽、刘玉芳、闫爱华、杨双奎、高金福。DB13/T1405—20111有机苹果生产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苹果适宜栽培区域自然条件选择、建园、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和产品可追溯体系建立等。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有机苹果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630.1~19630.4-2005有机产品GB9847-2003苹果苗木NY/T268-1995绿色食品苹果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有机苹果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禁用或限用农药、化肥及其它人工合成品,主要以生物学和有机耕作技术生产出来、对环境无不良影响、果品经检测符合有机食品要求的苹果。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应符合《NY268-1995绿色食品苹果》规定的标准。4适宜栽培区的基本自然条件4.1产地生态环境产地应远离城市、工矿企业、村庄、车站、码头等,距公路交通主干道500m以上,周围5km范围内无化工厂、水泥厂、热电厂等污染源,空气清新,灌溉水、土壤无污染。年平均气温8℃~14℃,绝对低温不低于-25℃。1月份平均气温不低于-10℃。年降雨量300mm~800mm。4.2灌溉水质量灌溉水质量应符合表1规定。表1灌溉水质量标准(单位:mg·L-1)项目浓度限值氯化物≤不得检出氰化物≤0.5DB13/T1405—20112表1(续)项目浓度限值氟化物≤2.0总汞≤0.001总砷≤0.05总铅≤0.1总镉≤0.005铬(六价)≤0.1石油类≤—4.3土壤质量土壤结构适宜、理化性状好、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在1.5%以上。活土层在60cm以上,地下水位在1.5m以下。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2规定。表2土壤质量标准项目含量限值mg·kg-1pH<6.5pH6.5~7.5pH>7.5总汞≤0.090.150.3总砷≤272017总铅≤425058总镉≤0.10.10.2总铬≤100120140六六六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滴滴涕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注:本表所列除六六六、滴滴涕外,其余各项含量限值适用于阳离子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