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20B25备案号:16744-2005北京市地方标准DBDB11/T256—2005紫花苜蓿生产技术规程Rulesfortheproductiontechnologyofalfalfa2005-03-28发布2005-04-28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256—2005I前言为规范北京市紫花苜蓿生产,使其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特制定紫花苜蓿生产技术规程。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市农业局粮经处、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土肥工作站、顺义区植保植检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季、王克武、侯福强、车晋滇、李永波、张春红、刘刚、杨立国。DB11/T256—20051紫花苜蓿生产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紫花苜蓿生产技术管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紫花苜蓿的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安全间隔期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3.2土壤肥力土壤为植物生长发育所提供和协调营养与环境条件的能力。有机质含量是反映土壤肥力的主要指标。本规程仅以0cm~20cm土层有机质含量为依据,对土壤肥力进行分级。有机质含量低于12g/kg为低肥力土壤;在12g/kg~17g/kg之间的为中肥力土壤;高于17g/kg以上的为高肥力土壤。3.3秋眠级在极端秋眠和极端非秋眠品种之间,存在不同的过渡类型。通常将苜蓿品种秋眠级分为1到9级。秋眠级越高抗寒性越差。4生产技术管理措施4.1前茬前茬作物要求为禾本科类作物。4.2选地整地4.2.1选地选择地势平坦、排水良好、土层深厚、中性或微碱性砂壤土或壤土地块,低洼易涝的土壤不宜种植。4.2.2整地精细整地,耕地深度应在20cm以上,耕后地面平整,土壤颗粒细匀,下实上虚,紧实度适宜。墒情适宜,土壤含水量一般在18%~23%。4.2.3底肥DB11/T256—20052播种前应结合整地施用底肥。高肥力土壤每667m2施氮肥(N)3kg,磷肥(P2O5)6kg~10kg,钾肥(K2O)8kg,有条件的地方每667m2施优质腐熟的有机肥1000kg;中肥力土壤每667m2施氮肥(N)4kg,磷肥(P2O5)7kg~12kg,钾肥(K2O)9kg,有条件的地方每667m2施腐熟的有机肥1500kg。低肥力土壤每667m2施氮肥(N)5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