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DB37DB37DB37DB37/T1613—2010活体贝类运输技术规程2010-05-05发布2010-06-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1613—2010I前言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茂剑、赵云平、张健。DB37/T1613—20101活体贝类运输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活体贝类运输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运前处理、运输工具、运输管理和卸载暂养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活体贝类的运输。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33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SC/T9001人造冰3术语和定义下列标准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第一类水域水环境质量和贝类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该水域内养殖或捕捞的贝类可以直接投放市场供食用。3.2第二类水域水环境受轻度污染,贝肉中部分污染物超标。但水域内产出的贝类经过净化处理后,卫生质量可以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该水域内养殖或捕捞的贝类需经净化处理后才能投放市场供食用。3.3净化是指将贝类放入专用设施中,经必要的处理,除去微生物污染,以符合食用的要求。4原料要求4.1活贝在第一类水域中采捕的贝类可直接投放市场供食用,在第二类水域采捕的贝类应经净化处理后才可投放市场供食用,其品质应符合GB2733的要求。4.2用水在清洗、暂养和运输过程中,海水贝类的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52的规定,淡水贝类的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51的规定。4.3用冰用冰的质量应符合SC/T9001的规定。5运前处理5.1采捕的贝类,应用洁净水充分清洗干净,外壳不应带有泥砂、污物等,清洗过的贝类应暂存在阴凉场所。DB37/T1613—201025.2采捕后的贝类待运时间不应超过12h,温度应控制在2℃~10℃,当温度过高时,可进行降温处理,用冰降温时不应将冰直接覆盖在贝体上,可采用密封冰块不接触贝体降温。5.3不同水域采捕的贝类和不同品种的贝类不能混放在一起,应分开装载存放。6运输工具6.1采捕贝类的渔船,应有专用的贝类装载仓或装载容器,能有效地保护贝类避免压破和防止污染。6.2应根据贝类的...